曹津


革命烈士曹津



    曹津(1912-1936),字淮舟,汾阳城内北门街人。在河汾中学读书期间,学习勤奋,成绩优良,为同学所敬重。“九·一八”事变后,县内学生掀起抗日救亡热潮,曹津积极参加。次年被推举为本县学生代表,赴太原参加学生救国会的成立大会,与省城进步学生戎子和等相识,积极从事抗日活动。返汾后,继续负责本县的学生会工作。

    民国二十二年(1933),考入太原国民师范学校,与进步同学以组织英文学会、工艺美术学会的活动为掩护,印刷中共党的秘密刊物和传单并负责散发。民国二十五(1936)年三月二日黎明,当地的武装警宪突然包围国民师范学校,曹津等被捕入狱。酷刑之下,他披沥陈词,坚贞不屈,大义凛然,始终没有暴露身份。当局无可奈何,遂以其任中共山西省委工委委员职务为罪名,判处死刑。曹津与难友们一起拿出身上仅有的一点钱,买了牛肉烧饼一起吃,同时研究了赴刑场的路上讲什么话、喊什么口号、如何与敌人做最后的斗争。赴刑场途中,他态度从容、正气浩然,慷慨激昂地向沿途群众讲革命真理,揭露国民党反动派的罪行,下囚车后,他昂首挺胸走向刑场立而不跪,时年仅24岁。(来源:吕梁回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