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致
刘致(1255-1335),字时中,号逋斋,石州宁乡(今中阳县)人。又称“河东刘致”、“太原富士”、“湘人刘致”、“古洪刘时中”。
刘致幼时在家乡读书,由其父授业。元至元十七年(1280)前后随父远行南方谋生。至元二十七年(1290)护持父亲的灵柩欲返故乡,到达长沙,穷困潦倒,进退失据,被迫寄厝灵柩于当地的佛寺之中,流寓长沙达10年之久。
元大德二年(1298)得翰林学士姚遂的赏识,姚遂为刘父撰写墓志铭,且收刘致为弟子,举荐其担任湖南宪司府吏之职。皇庆元年(1312)至至治元年(1321)刘致任翰林待制。至治元年(1321)至至顺元年(1330)在大都太常礼仪院供博士职。不久便辞官来到钱塘,应散曲家张可久之请,为其散曲《小山乐府》撰写了《小山乐府跋》。
刘致是元代著名的散曲作家,收入《元史类》中的文章有《太庙室次议》、《萧真敏公谥议》,所作的散曲收于《太平乐府》《阳春白雪》二书中,作品有套曲[正宫·端正好]《上高监司》、[双调·新水令]《代马诉冤》[双调·折桂令]《疏斋同赋木樨》《同文子方饮城南即事》[中吕·朝天子]《同文子方邓永年泛舟洞庭湖宿凤凰台下》《送王叔能赴湘南廉使》等 74 首,套数 4 篇。另著有《复古纠谬编》。
刘致的晚年颇为凄凉。据《南村辍耕录》载:“浙江都事刘时中者,海内名士也。既卒,贫无以为葬。”他死后,无力安葬,有生前挚友王眉叟亲往吊哭,并让其遗孤将刘致的灵柩葬于自己的寿穴之中。身为海内名士、浙江都事,死后竟如此凄凉不堪,足可说明他为官之清廉。难怪他在撰写完《小山乐府跋》后,把自己的书室题为“清风堂”,寓“两袖清风朝天去”之意。
来源:吕梁名人传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