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佩勋
马佩勋(1907—1984),别名马英,出生于孝义市碾头村一个贫苦农民家庭。幼时仅在农闲时读过几冬私塾,14岁起在兑九峪银炉铺当学徒,后在隰县石咀会粮店当店员。
民国13年(1924),17岁的马佩勋到太原炮石当学徒,在7年的工人生涯中,饱尝人间辛酸。在其表兄、原太国民师范学生、地下共产党员卫思聪的影响和教育下,开始接触马克思 主义,逐渐觉悟到“只有实现共产主义,劳苦大众才有生活出路”的道理。曾和工友一起与资本家、工头做斗争,并为共产党地下组织秘密提供武器。
七七事变后,马佩勋奉中共中央组织部派遣任中共晋西特委书记,率晋西籍红军干部数名,由陕北返回吕梁山区开展抗日救亡工作,先后在邓小平、杨尚昆、罗荣桓、林枫直接领导下,在孝义、汾阳、灵石、隰县、汾西等地发动群众,建立党的组织,动员青壮年参加八路军和山西新军,组织抗日政府和牺牲救国同盟会,改造旧政权,组建农救会、青救会、儿童团等抗日群众团体,开展武装斗争,为创立晋西北抗日根据地作出了重要贡献。民国27年(1938)底,组建八路军一五师晋西独立支队(即陈支队)并兼任二团政委。翌年,马佩勋数次率队担负由延安到太行山区护送干部、传递机密文件和兵工厂的转移工作。民国29年至民国34年(1940至1945)先后任太岳纵队四十二团政委、二一二旅政委、岳南二地委收记等职。民国31年(1942)领导了解放浮山县的战斗。在太岳地区的抗日斗争中协助陈赓、薄一波等浴血奋战,建立了丰功伟绩。民国34年(1945)4月出席了在延安举行的中国共产党第七届全国代表大会。
日本投降后,马佩勋任中共吕梁七地委书记、军分区司令员兼政委、吕梁军区副司令员,率领洪赵支队打回汾(阳)、孝(义)、平(遥)、介(休)等地,将广大人民群众从苦难中解救出来。民国36年(1947)7月之后历任中共吕梁区九地委书记、第九军分区司令员,在自卫战争、反奸除霸、三查整党、“土改”、民主建政等政治和军事斗争中,颇有建树。
新中国建立后,马佩勋先后任山西省劳动局局长,山西省总工会主席,全国总工会第一机械工会副主席,宁夏回族自治区监委副书记、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检察院检察长、政协副主席,全国总工会八大、九大执委,全国政协一至五届委员等职。(来源:吕梁名人传略)
马佩勋事迹展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