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干部南下】马子秀
马子秀,男,汉族,生于1922年5月,临县碛口镇马家庄村人。1939年春,在其表兄、共产党员王俊隆的介绍下参加了山西牺牲救国同盟会,进行抗日救国宣传。1940年2月,参加青年抗日救国决死4纵队35团,随即投人反扫荡斗争。1942年春,在方山县峪口镇东瓦坪打击日军运粮队的战斗中左腿负伤,荣立三等功。1940年8月,百团大战打响,随所在连队先后参加了攻打文水县城、开栅镇、北徐村的战斗。同时,加入中国共产党。1943年5月,响应党中央“精兵简政”号召,回到临县做人民武装工作,任七区嘴头行政村(乡)武工队中队长,带领民兵在冯家山、许家焉、郭家山等地开展游击战。1944年3月,进入临县丛罗峪党校学习,同年底任三分区三交通站代理站长,负责护送全国和延安的来往干部,转送中央文件,保持党中央和晋东南八路军总部以及华北、华中等敌后根据地的联系。1946年1月,调到中阳县武工队二中队工作,同年6月参加中阳县土地改革工作。1948年下半年任中阳县留誉区公安特派员。1949年初到晋绥三分区离石地区公安分局工作。
1943年底南下入川,分到南充县公安局工作,负责整顿社会治安,维护社会秩序。1951年11月,调仪陇县公安中队任政治指导员,所在中队及个人曾受到省公安厅表彰。
1953年3月,任仪陇县复兴区区委书记,其组建的农业合作社被评“全县模范社”。1956年3月,重回仪陇县公安局担任领导工作。1972.年任仪陇县人民法院院长。1979年调任仪陇县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
1983年2月离休,享受副厅级待遇。离休后,义务担任校外辅导员、政策宣传员、纠纷调解员,积极参政议政,为推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
来源:《吕梁干部南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