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诚信建设 打造“六最”营商环境的建议


关于加强诚信建设

打造“六最”营商环境的建议

 

    根据市委确定的年度协商计划,市政协从7月份开始,围绕加强诚信建设打造“六最”营商环境开展调研。调研组听取市直相关部门汇报,深入孝义、汾阳、中阳、离石调研,赴贵州、广东学习考察,安排县市区政协联动调研,向企业发放调查问卷。调研报告提交三届十五次常委会议协商,经汇总梳理委员意见建议,形成本建议报告。

委员们认为,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时提出的“以营造良好环境推动转型发展”重要讲话精神,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加快开发区软硬环境建设步伐成功搭建“数谷吕梁·智赢未来”论坛、世界酒文化博览会等特色招商平台制定出台《吕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6-2020年)》《吕梁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在营造公正透明、诚实守信、安全有序、开放包容的社会环境和发展空间上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初步展现出良好发展态势。但是,与中央和省要求对表,与先进地区对标,与新时代人民群众的需求对,在服务意识、办事效率、担当作为等方面仍存在诸多差距。委员们建议,我市打造“六最”营商环境,需以诚信建设切入,破解深层次矛盾,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使营商环境成为吕梁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性保障。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营商环境中诚信理念和契约意识普遍淡薄。近年来,我市围绕社会信用建设先后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制度但信用建设没有形成社会共识和浓厚氛围,诚信价值观在优化环境中的基础性作用未有效发挥。调研中,参加座谈和走访的近百户企业普遍对信用制度落实满意度较差,不少企业反映职能部门履职中缺乏明确的诚信价值导向,致使一些政策措施、制度规范执行不力;公务人员的责任意识、规则意识和奉献意识差距较大存在失责失信、政策梗阻、有法不依等问题;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不健全危害群众利益、损害市场公平交易等市场失信行为屡禁不止,影响了政府的信用度

   (二)招商安商政策的操作性和稳定性难以保障。部分政策不接地气,具有针对性可操作的实施细则不多。如有些养殖企业反映,财税优惠名惠实不惠,一些限制性条款实际上使优惠政策束之高阁发出的385份问卷调查显示,企业对土地使用、人才引进、科技政策落实满意率极低优惠政策重承诺轻兑现问卷调查显示,企业对政府的扶持政策承诺落实情况满意率很低。重招商轻安商,项目落地难。如:2016年“迎老乡、招客商、兴吕梁”恳谈会签约项目29个总投资874.73亿元“山河多娇,英雄吕梁”旅游推介暨项目招商大会签约18个项目总投资71.69亿元截至目前项目落地率很低。

   (三)政府部门的执行力和公信力急需加强。政务服务中心职能不全,部分事项存在该进未进“明进暗不进”现象,造成环节短路,效率低下。同样是创办家政公司,一吕梁创业者在山东办手续仅用了两个月,在我市竟然花费了一年之久。政务信息共享机制不健全,并联审批和网上政务工作进展滞后存在不愿公开、不会公开、公开不全面不及时等问题,形成了“信息壁垒”“信息烟囱”。对失信行为的惩罚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征信黑名单公开曝光不及时、不全面,尚不足以对诚信缺失行为形成强势威慑。

   (四)公务人员的履职能力和业务素质亟待提升。调研发现,部分窗口人员政策业务生疏,服务流程不熟悉,专业素养不高有的干部为了自己的清白,有意疏远企业,不怕不“亲”就怕不“清”对中小微企业有明显歧视行为;一些窗口工作人员态度生冷、办事迟缓,缺乏便民利民、马上就办的服务意识。有的企业反映,一些基层执法人员依然存在吃拿卡要现象,行政处罚存在随意裁决情况。

   (五)环境留人的保障力和吸附力明显不足基础施建设欠账较多,教育、医疗、文化、体育、商业等公共服务体系不完善,营商创业者在配偶就业、子女就学、健康医疗、住房安居、社会保险等方面缺乏保障。同时,在人才引进中过分强调高学历,对大中专学生、技工人员缺乏足够重视。全市城乡文明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不适应,与营造宽松友好发展环境不相适应,尚未形成文明和谐的社会风尚、开放开明的人文氛围。法治吕梁、平安吕梁建设仍有差距,各地普遍存在征地拆迁难、项目落地难、村企社企关系不和谐,信访维稳压力大等问题,公平正义法治环境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意见建议

   (一)把诚信建设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基础性根本性任务

   1.建立诚信的道德信仰和制度规范诚信是政务之本、营商之核、环境之基。政府及各部门应视诚信为优化营商环境的特殊资源和黄金资产,作为想问题、办事情、做决策的基点,着力打造“诚信吕梁”。把诚信教育作为公务人员和企业管理培训的必修课。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以开展诚信吕梁建设系列主题活动为抓手,推动诚信宣传教育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久久为功,成风化人,培育全社会诚信风尚,让诚信成为公务人员履职服务的基本素养、公民做人做事的道德底线、企业生存发展的“通行证”,使诚信真正成为维护和谐社会关系的公序良俗。把诚信建设深度融入优化营商环境全过程,坚持诚信招商、诚信安商,有诺必践,对承诺不兑现、履职不诚信、办事无信誉的要严肃问责。大力推进诚信制度建设,切实构建起不愿失信、不能失信、不敢失信的体制机制,

   2.培育弘扬新晋商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关于“弘扬企业精神”重要讲话精神。认真总结提炼晋商“纵横欧亚九千里,称雄商界五百年”的诚信营商之道,融合新时代元素和吕梁精神,培育新晋商文化,引导企业家将诚信这一“晋商精神”的精髓成为自己的营商信仰和创业基石,自觉坚持以诚兴业。制定出台《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意见》,以此推动建立和谐有序的清亲政企关系、互利共赢的企业关系和协调共进的社企关系。成立吕梁晋商研究会,整理挖掘吕梁历史上和当代晋商诚信立威、做大做强的光辉典范,树立吕梁新时代诚信营商典型,培育造就诚信营商、守信创业的新晋商企业家群体。借鉴南通市设立“企业家日”的做法(见附件1),开展年度评选表彰企业家活动,让企业家有地位、有作为、有舞台。

   3.打造亲商安商兴业环境。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开展文明城市和文明村镇创建活动,塑造诚信吕梁美好形象,提升吕梁美誉度。认真落实引进高端创新创业人才的优惠政策措施,激发全社会“双创”活力;加快民生基础施建设,补齐公共服务短板;着力深化改革,全面提升教育、文化、医疗、社会管理等方面的保障能力;深入开展多形式普法活动,有序推进法治吕梁建设,构建“社会管理公平正义、经济交往诚实守信、常态生活方便舒适、人际关系真诚友善”的宜居宜业人文环境,实现环境留人效应,让优秀人才愿意在吕梁落户、放心在吕梁发展。

  (二)把深化窗口服务改革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着力点

   4.推广深圳行政审批服务模式在新一轮机构改革中成立行政审批局,将发改、环保、住建、科技等部门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划转整合推广深圳“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服务模式(附件2),变职能部门派人进驻为政务服务中心人员专职办公,申报事项办理由窗口人员负责转办代办,设立统一办结出口,堵塞“权力寻租”空间,做到所有项目进大厅、大厅之外无审批。推行“一门式”通办政务,进一步完善“一站式”服务和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办理公示、服务承诺等制度,使政务服务提质增效。

   5.借鉴贵阳网上政务服务模式学习贵阳市运用大数据现代技术经验(附件3),依托吕梁云计算中心、华为大数据等平台,实现数据资源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推动审批事项、业务系统与网上办事的无缝对接。探索整合网上审批系统,开通手机预约、办事指南和企业信息检索、办事进度查询、缴费支付、服务评价等功能,提高办事便利度,真正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6.强制信息公开硬约束。借鉴广东省经验(附件4),建立信息共享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公开工作标准、监督检查办法、结果反馈制度、目标考核方案,形成内部和外部双重监督,利用刚性制度落实政务信息诚信体系。借鉴广东省做法(附件5),打造以“一网三库一平台”,即信用吕梁网站,企业、个人、非企业法人3个数据库,公共信息平台为核心的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建设。落实好“双公示”“红黑”名单、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一系列制度。全面公开服务事项的政策依据、申报内容、办理时限、责任主体等要素,逐步实现信息公开全覆盖,解决部门落实国家政策执行具体制度透明度不够企业知晓度不高问题。

(三)把开发区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先行示范区

   7.对标自贸试验区开展服务创新。组织开发区管理层到上海等自贸试验区、沿海开放地区学习先进理念和做法,支持开发区借鉴自贸试验区经验成果,推进开发区建设管理和运营模式创新。理顺市县政府与开发区关系,尤其要尽快理顺审批体制、建设管理体制、投融资平台运行体制等最迫切的事项,完善开发区政策体系,强化基本要素、资本和环境保障,增强开发区的动力和活力,切实发挥开发区在营商环境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8.贯彻诚信理念推进综合配套改革。认真落实国发42号文件精神和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方案,在开发区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改革试点,努力做到开发区重点事项开发区内办结。鼓励开发区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制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支持市内外开发区合作共建,从土地指标、资金支持等方面“一事一议”研究制定具体扶持办法。消除多头执法、多层执法、扯皮执法,在开发区探索建立综合执法机制。

(四)把政策兑现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基本标尺

   9.清理规范招商惠商政策。借鉴贵州省遵义市经验(附件6),重点排查近三年来招商引资中承诺的优惠政策、投资条件落实情况。各县市区和重点职能部门要对招商惠商政策集中梳理,全面掌握履行承诺事项和合同兑现情况。深入解剖1—2个承诺不兑现招商失利的典型案例。借鉴深圳市做法(附件7),围绕突破要素瓶颈制约,在税收、财政、土地、厂房等方面出台实施细则,编印权威的《吕梁市招商引资政策指南》。

   10.制定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借鉴陕西省做法(附件8),制定《吕梁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从市场主体保护、政府公共服务、规范政府监管、维护市场秩序、监督保障措施和法律责任等方面,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

(五)把干部履职担当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保障

   11.强化干部履职担当。认真贯彻中央《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和省市实施意见精神,结合吕梁实际,对标先进地区,以问题为导向,落实干部激励和容错纠错机制,健全完善群众满意度评价和干部考核评估机制,注重挖掘正反典型,通过正面引导、反面警示,从组织上、制度上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激发全市党员干部的担当与活力,为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奠定坚实基础。

   12.完善抓落实工作机制。认真贯彻省政府《关于落“13710”工作制度的通知》,紧盯政务环境优化和工作效能提高,实现重大决策、重要部署建档立卡、实时跟进、动态跟踪、催办督办和省、市、县的互联互通。持续开展机关“慵懒散浮拖”作风专项治理,大力弘扬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工作作风,切实提高执行力和落实力。

)把监督评价作为优化营商环境刚性约束

   13.建立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制定简单易行、指向明确、具有吕梁特色的的营商环境评价标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等组成评估团队,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依照指标体系标准开展有效监测,科学评估政府效能、政府服务、企业负担、要素支撑、法治环境、开放程度、产业配套、宜居环境等要素状况,强化结果的分析和运用,促进全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14.完善考核和奖惩机制把营商环境建设纳入各级各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建立13县市区营商环境年度排名通报制度,切实发挥激励和鞭策作用。借鉴广东省东莞市经验(附件9,分门别类制定部门《守信联合激励措施清单》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清单》,完善红黑名单的认定和退出机制等配套制度,形成“守信一路畅通,失信寸步难行”的营商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