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干部南下】刘仲伍



    刘仲伍,男,汉族,1908 年生于兴县瓦塘镇圪埚村。他自幼家贫,很少读书,刚满 14 岁就给地主揽长工,饱尝人间辛酸,受尽封建剥削阶级的折磨。1936 年春,中国工农红军渡河东征时,他参加了抗日队伍。

    1937 年抗日战争爆发后,山西牺盟总会派出特派员到晋西北发动群众开展抗日救亡斗争,刘仲伍加入牺盟会,担任兴县瓦塘行政村自卫队指导员。他积极发动群众参与抗日救亡活动,动员青年参军、开明士绅出钱出力,还精心培训自卫队,工作成效显著,受到县 “动委会” 和 “牺盟会” 的表彰奖励。1938 年 7 月,他加入中国共产党,随后调任兴县高家村自卫队指导员。

    1939 年 4 月,兴县牺盟会在各区村组织培训自卫队,组建兴县牺盟游击队,任命刘仲伍为连长。1940 年 2 月 “晋西事变” 后,该游击队改编为八路军 120 师警备团 2 连,他继续担任连长。当时,日本侵略军对晋西北抗日民主根据地疯狂 “扫荡”,刘仲伍率领兴县游击大队活跃在白龙山与黑茶山之间,侦察敌情、传递情报,伺机伏击敌人,保卫根据地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1942 年 5 月,他参与指挥著名的田家会战役;同年冬,带领兴县游击大队在县城大茔梁伏击日军,打死打伤十余名日伪军,缴获 30 多支长短枪,截获日军抢走的 20 多头耕牛,解救了 5 名被掳百姓。

    1943 年春,他率领兴县游击队在岚县郝家山一带阻击敌人。战斗中,他奋勇杀敌,掩护群众转移,不幸身负重伤,但仍沉着应战,最终击退敌人多次反扑,配合正规军全歼入侵之敌。同年,岚县东村有个大汉奸凭借日军势力,勒索钱财、奸淫妇女、欺压百姓,群众苦不堪言。刘仲伍劝说其改邪归正无果后,带领武工队员突袭东村,将这个坏蛋就地正法。

    1944 年春,兴县游击大队与岚县游击大队合编为兴岚游击支队,刘仲伍任副队长,后升任队长兼党委书记。1945 年 8 月日军投降后,兴岚游击队扩编为晋绥军区 122 团,他任团长。响应毛泽东主席号召,带领指战员一手持枪、一手持镐,利用战争间隙开展大生产运动,1946 年全团产粮 300 余石、油籽 2000 余斤,实现 30% 的粮油自给。

    1947 年春,他到晋绥军区教导团学习,结业后参与晋绥边区 “土地制度改革” 运动,任兴县第四区土改工作团团长。期间,他积极发动群众向地主恶霸斗争,取得一定成绩,但也盲目推行康生、陈伯达等人的极左路线,贯彻 “群众要怎么办就怎么办” 的无政府主义思想,错误地处死一些罪不至死的人,伤害了部分群众利益,如兴县固贤村一天内打死 7 名村民,其中包括曾任晋绥边区高等人民法院院长的孙良臣,造成无法弥补的过错。

    1948 年 5 月,西北野战军发起解放榆林战役,刘仲伍奉命率领晋绥边区野战军支援西北战场,任西北军分区司令员,参与指挥攻打榆林外围据点。榆林解放后,他返回晋西北任晋绥分区司令员,随后率晋绥军区警备 3 团南下入川、进军西康,参与解放大西南的战斗。

    1950 年秋,他转业到地方工作,历任西康省人民政府检察署副检察长、西康省监察厅厅长、中共西康省监察委员会书记。1954 年 6 月 28 日,他带病下乡检查工作时,因汽车失事不幸遇难,终年 53 岁。1961 年 7 月 24 日,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追认其为革命烈士。

    (来源:《吕梁干部南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