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吕梁市委统战部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中共吕梁市委统战部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委统战部进行了政治巡察。2024年7月15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委统战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通报。
一、机关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精心研究部署。部长出席巡察反馈会并强调,要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和要求上来,切实扛牢巡察整改政治责任,高标准完成巡察整改各项任务,以优异成绩检验巡察整改成效,推动全市统战工作高质量发展。主持日常工作的副部长切实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召开部务会会议和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整改工作,听取进展情况汇报,研究具体整改事项。各分管负责同志将整改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推进同落实,推动整改任务落细落到位。机关成立主持日常工作的副部长任组长,其他分管负责同志及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任副组长,四级调研员、科室负责人和派驻纪检监察组有关人员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整改工作。
(二)细化具体措施,压实工作责任。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印发《关于落实市委巡察二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巡察整改工作总体要求、任务分工、方法步骤等,围绕巡察反馈具体问题,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三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实行台账式管理,确保整改工作零遗漏、全覆盖。针对组织建设、选人用人及意识形态工作等方面的问题,分别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专项整改工作方案及“三清单”,压紧压实牵头科室工作责任,强化与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的日常联络,采取挂图作战、挂帐销号的办法限期整改,推动工作取得实效。
(三)跟踪督办问效,推动检视整改。巡察整改期间,机关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专人与领导小组各成员进行日常联络,检点工作进展、督促按期整改。部机关主要负责人每日听取工作汇报,对整改任务推进落实情况进行调度,确保反馈问题逐项逐条整改纠正到位。各分管负责同志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加强督促检查,抓好分管领域存在问题整改任务的落实。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全程督导,不定期进行检查,督促整改落实,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如期完成。召开市委统战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巡察整改问题举一反三、深刻剖析。
(四)抓实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效。针对本轮巡察反馈的督办落实、考勤管理、干部人事等问题,我部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注重从制度上找原因,认真补齐制度短板,切实抓好建章立制工作,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做到整改一类问题、出台一项制度、堵塞一个漏洞。整改过程中,把建章立制与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同步推进,紧盯履职薄弱点、易发多发风险点,对有关制度进行重新修订完善,通过举一反三、靶向施策、标本兼治,持续巩固整改成效。
二、整改任务进展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不力,党的全面领导有待加强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不够深入的问题。一是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对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营经济统战工作会议上对做好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等内容进行传达学习。二是修订《关于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要求机关各科室结合党中央和上级部署、本部门统筹安排的学习内容,确定各自所负责领域的具体内容,经分管领导审定后,每月底报机关党办统筹安排学习。三是充分发挥统战各领域议事协调机构抓日常作用。一方面,对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和各领域议事协调机制成员单位的分管领导和联络员信息进行收集更新,促进各项工作规范化。另一方面召开专题会议,统战各领域协调机制成员单位联络员参加,培训政策理论、压实各方责任,一体推进统战各领域工作落细落实。四是进一步强化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一方面顺利完成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换届工作,召开市新联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暨二届一次理事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领导班子。另一方面举办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骨干成员培训会,进一步强化对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思想政治引领。五是全方位提升思想政治引领实效。2024年以来,聚焦思想政治引领主责主业,不断引深领导干部带头学、统战干部全员学、统战成员广泛学“三学联动”活动。先后赴广州中山大学、山西大学、太行干部学院等地,举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培训班、党外县级领导干部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班等专题培训10余期;支持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和党外知识分子、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巩固拓展“凝心铸魂强根基、团结奋进新征程”主题教育成果,举办各类活动90余次;充分利用“吕梁人才大讲坛”“吕梁大讲堂”等平台,邀请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专家教授,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助力全市“985”重点产业链发展进行专题授课,为全市高质量发展凝聚人心、汇聚力量。六是创新举办民主党派大讲堂。针对民主党派大讲堂缺乏线上层面内容和互动形式的问题,2024年举办民主党派大讲堂时,引入实时录制、线上会议等方式,拓宽呈现方式,创设互动平台。针对未指导县级层面广泛开展的问题,第21、22期民主党派大讲堂将离石区民主党派成员纳入主会场参加人员,在民主党派成员分布较多的汾阳市、孝义市、交城县、文水县、柳林县设立分会场。七是引导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积极参与公共事务。如,交口县新联会通过打造“交口新联媒体集结号、新联实践创新基地”等创新平台和载体,开展“微心愿”“新连心•爱帮扶”“网络直播助农”“美丽乡村观摩”等活动,引导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深度参与全县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等各项事业。方山县组织新联会会员单位积极开展消费帮扶、金秋助学等各类公益慈善和社会救助活动,以实际行动帮扶社会弱势群体。
2.关于引导推动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战工作有差距的问题。一是深化领导干部联系民营企业工作。印发《关于调整领导干部联系民营企业名单的函》,规定由28位市级领导干部联系56家民营企业,并通过入企走访调研、与企业负责人谈心、召开座谈会等,提升服务民营企业工作质效。同时,印发《关于规范领导干部联系民营企业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按照省市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联系民营企业工作,确保联系制度真正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二是认真做好领导干部联系民营企业情况的统计汇总工作。对2024年度市县两级领导干部联系民营企业走访情况进行汇总,市县两级共297名领导干部联系民营企业367户,入企走访服务722人次,推动解决各类企业问题390个。按照《关于开展商会统战工作联络员选配工作的通知》要求,指导督促市县工商联所属商(协)会配齐统战联络员。2024年,市县两级56个工商联所属商(协)会已实现统战联络员全覆盖。三是大力鼓励民营企业深度参与“万企兴万村”吕梁行动。印发《关于做好近期几项重点工作的通知》,对做好“万企兴万村”台账管理、推动民营企业参与“万企兴万村”吕梁行动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截至2024年12月,全市共有276户民营企业参与1037个村的乡村振兴工作,占到全市工商联执常委企业总数的34%。四是积极培育先进典型。按照省《关于“万企兴万村”山西行动实验项目体系建设方案》要求,聚焦乡村五大振兴,牵头开展2024年“万企兴万村”吕梁行动先进典型认定工作,10个项目被认定为市级典型项目,文化振兴类4个、产业振兴类3个、公益类3个。五是鼓励民营企业和商协会组织参与乡村旅游重点村建设。2024年4月和7月,先后组织42户民营企业代表参加全市乡村旅游重点村建设现场观摩,深入了解全市“百企带百村”行动开展情况。按照《全市统一战线结对服务乡村旅游重点村工作方案》要求,组织动员45个市县工商联所属商协会与乡村旅游重点村开展结对服务,充分发挥商协会在经营管理、宣传推广、营销策划等方面的优势,为乡村旅游重点村建设建言献策、提供助力。六是积极引导民营企业参与光彩事业。2024年,组织174户民营企业和12个商协会(基金会)开展金秋光彩助学活动,合计资助学生2069个,资助学校27个,资助金额1431.4万元。在中阳县下枣林乡岔沟村和贺家焉村开展“光彩事业乡村行”活动,向两个村脱贫户和未解除风险监测户合计捐赠慰问金6.2万元。七是加大对光彩事业典型的宣传力度。在吕梁综合广播“吕梁统战之声”栏目中,开设“光彩事业人物风采”模块,制作播出节目2期,集中展示我市民营经济人士自觉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光彩事业的典型事迹,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营造推进光彩事业的浓厚氛围。
3.关于引导和发挥统一战线凝心聚力法宝作用还不够充分的问题。一是对《吕梁市统一战线智库运行办法(试行)》明确细化,对专家小组组织架构、组长及成员职责、课题期限、费用报销等相关内容进行了细化和明确,推动吕梁统一战线智库规范化、制度化运行。二是支持智库专家小组积极开展调研工作。2024年以来,组织智库专家小组围绕“吕梁氢能全产业链发展”“农村互助养老”“文旅赋能乡村振兴”等课题进行专题调研,用好用足工作经费。
4.关于防范宗教领域风险隐患的底线思维树的不牢、落实指导和督促治理宗教领域问题的责任不到位的问题。督促县市区常态化抓好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制定《吕梁市宗教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项措施,督促县市区认真开展安全宣传教育“进场所”,积极组织消防专题培训、现场教学和消防演练。设立市级宗教活动场所维修补助资金,解决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问题。
5.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主动性不强的问题。一是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对意识形态有关文件进行集体学习。二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常态化纳入机关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内容,定期传达学习,强化贯彻落实。三是在2024年市委统战部领导班子工作总结和班子成员述职报告中,将意识形态作为重要内容进行具体体现,并责成专人进行审核把关,促进意识形态工作专题述职规范化。四是成立工作领导组,明确职责,统筹协调“规范年”活动。一方面,督促各宗教活动场所完善管理机制,规范财务管理,确保场所资金安全和合理使用。另一方面,严格人员管理,扎实做好教职人员备案工作,同时强化政治引领,提升宗教教职人员素质。再一方面,加强安全管理,举办消防专题培训,开展消防演练,深入排查整治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二)全面从严治党抓得不够有力,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
6.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安排部署不到位、“一岗双责”抓的不严不实的问题。一是对《2024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进行修改完善,明确班子成员的具体分管科室,要求班子成员按照责任清单内容书面报告年度述廉情况。同时,按照《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规范制定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并推动贯彻落实。二是组织机关全体人员对《机关廉政谈话制度》进行集体学习;严格落实制度要求,机关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每半年开展一次廉政谈话,指出问题、提出建议,并在廉政谈话记录簿上认真记录。三是在2024年度考核中,严格落实机关《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对违反纪律问题亮剑。四是对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进行修订完善,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要求班子成员严格按照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履行好各自职责,切实抓好分管领域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五是就部机关司机虚假报销公车维修费用和不当违章处理款的问题,机关分管副部长与时任科室负责人进行了廉政谈话,并提出要求建议,反馈问题中提到的钱款已退回财政账户。六是制定《关于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科室深查廉政风险点、细化表现形式,并明确责任科室、责任人和责任领导,并抓好贯彻执行。七是紧扣统战部门主责主业及民族宗教行政审批事项等内容,全面梳理关键岗位、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
7.关于责任意识不够强、担当精神不够,履职尽责有差距的问题。一是向各县(市、区)下发跟踪督办通知,促进各类问题全部整改完成。二是制定《吕梁统一战线督查督办工作制度》,从主要范围、工作程序、方式方法、工作时限 、承办落实、反馈督办5个方面进行详细规定并抓好贯彻落实,从根本上解决开展督查检查不及时、后续跟进督促不到位的问题。三是对涉民族宗教工作信访案件进行全面梳理,建立办理台账,及时通知所在县市区对案件进行核实,要求将核查情况及时上报,需市级处理的相关线索进一步调查核实,确保查处到位。四是加大跟踪督办力度。责成机关民族宗教科指定专人负责宗教信访问题,定期跟踪督办案件进展情况,确保信访案件及时得到办结。
8.关于对习总书记“四下基层”的指示领会不深、统战课题调研工作不扎实的问题。一是印发《2024年领导班子成员调研方案》,要求各领导班子成员强化问题导向,突出统战特色、注重务实管用,围绕统战工作重大理论问题和各领域重点难点问题,结合工作实际,选择课题进行深入调研,每人至少形成1篇有决策参考价值的调研文稿。二是印发《关于组织做好2024年全市统一战线课题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进一步细化课题研究工作,明确报送要求,推动统一战线理论政策研究工作与实际工作相结合,更好激发县(市、区)报送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三是制定并落实《吕梁市统一战线课题研究督办落实工作制度》,要求各县(市、区)委统战部、各民主党派、市工商联、市侨联、机关各科室严格按照规定的课题方向、申报方式、经费使用办法及相关要求完成课题研究工作。市委统战部成立督办组,督促相关单位或科室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课题申报和课题研究成果上报,进一步规范全市统一战线课题研究工作,保证课题研究顺利实施。
9.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盯得不紧,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上发力还不够的问题。一是强化政治监督。对市委统战部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市委统战部做好本轮巡察整改工作,真正做好巡察工作“后半篇”文章。二是聚焦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大额经费开支等“三重一大”事项,严格相关纪律规定,进行实时监督,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三是重点关注选人用人、发展党员、评优评模等情况,看程序是否合规、是否存在走过场和走形式、是否存在不正之风等问题。四是紧盯元旦、春节、清明、五一重大节庆假日,加强明查暗访监督检查,尤其对违规发放津补贴、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大办婚丧喜庆事项等突出问题紧盯不放。通过随机抽查、突击检查的方式,对市委统战部进行了监督检查,与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谈话,督促其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动态更新干部廉政档案,为准确掌握党员干部廉政情况、加强监督提供有力保障。五是对市委统战部2024年举办的全市天主教教职人员培训、全市宗教教职人员培训、吕梁市基层统战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等活动全程跟班监督,保证培训期间风清气正、秩序良好。
10.关于支持群众监督举报力度不够的问题。一是从2025年起,将专项举报奖金经费列入年度工作预算,依据《吕梁市举报非法宗教活动奖励办法(试行)》和《吕梁市举报非法宗教活动奖励金发放制度》,做好奖励金发放工作。二是对《吕梁市举报非法宗教活动奖励办法(试行)》修订完善,进一步细化举报等级评定和非法宗教活动奖励金发放标准,根据举报案件性质及社会影响,分级分类进行发放。
11.关于工作纪律作风抓得不紧、内控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一是召开抓工作纪律作风谈心谈话会。机关主持日常工作的副部长对反馈问题中涉及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要求他们在以后的工作中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二是强化对机关干部执行请、销假制度的监督检查和教育管理。运用不定期抽查、专门核查等方式,对机关干部的请销假情况进行检查。对于迟到、旷工等不严格执行制度的行为,由机关主持日常工作的副部长对涉及的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并责令本人作出书面检查。2024年6月,机关办公室对干部请销假情况进行抽查,针对有的干部未及时到岗也未履行请假手续的问题,机关主持日常工作的副部长组织了提醒谈话,责令分别作出情况说明。2024年,机关办公室利用开展集体学习签到的机会,开展请销假情况专门核查,机关干部职工执行制度的自觉性明显增强。三是制定《机关工作人员请假休假管理办法》,修订完善机关《考勤和请假管理制度》,要求各分管领导要切实履行管理监督责任,综合运用提醒谈话、批评教育等处置方式,帮助干部职工其从思想上认识存在的问题,做到及时改正,进一步强化制度执行的严肃性。四是就严肃考核制度组织专题学习和谈话。召开抓工作纪律作风谈心谈话会,会上学习了《机关工作人员请假休假管理办法》《机关考勤和请假管理制度》《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以及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及工资晋升的有关要求,机关主持日常工作的副部长与反馈问题涉及的人员进行谈话并批评教育,对机关从事司机工作的工勤人员强化考勤、请销假纪律及完成好本职工作作了进一步强调,有关人员作了表态发言。五是严格执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及工资晋升的有关要求,结合考勤记录及请、销假记录,从严开展机关干部的年度考核和晋升级别工资工作。
12.关于规矩意识不强、财务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一是完善相关项目决算手续,今后的工作中将严格做好项目资金的预算编制。项目完成后,及时组织验收并编报相关决算。项目开展实施过程中,对需要进行分散采购的货物和服务的,履行规范的询价、议价程序,并在相关的合作协议或合同中明确支付方式。二是严格执行机关《财务报销制度》,列支和报销有关费用时,将有关依据作为报销凭证一并附上,解决无依据列支的问题。三是规范培训费支出,强化对机关《财务报销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学习执行,各部领导、办公室负责人、财务人员、经手人要对培训费用支出情况进行层层把关,避免问题再次出现。四是修订完善《机关用车及驾驶员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对车辆保养维修的把关。
(三)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还存在短板
13.关于履行选人用人工作责任不到位的问题。一是认真分析干部选任工作不严肃问题产生原因,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市委统战部责任科室组织相关批次考察组人员对反馈问题发生的原因进行了详细分析。2020年批次,4人档案中没有《领导干部任前审查表》,1人的《领导干部任前审查表》部门审查签署日期为7月3日。针对该问题,主持日常工作的副部长对4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4名同志已作出书面检查。2024年批次,将1名同志的个人工作思想总结和现实表现材料中的落款日期错写为4月。针对该问题,主持日常工作的副部长于2024年9月12日对4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4名同志已作出书面检查。两批次考察组人员表示,在以后的工作中将深刻汲取教训不足,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二是集中学习《吕梁市干部人事管理指导手册》中《干部推荐考察工作规范》内容,对推荐考察过程中形成的《领导干部任前审查表》《计划生育情况审查表》《廉政审查意见表》和考察对象思想工作总结、考察对象现实表现材料等,要求先由人事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再由人事工作负责人进行复审,确保干部选任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肃性。
14.关于执行干部选任政策规定不严格的问题。一是根据《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主持日常工作的副部长对反馈问题中涉及的人事部门3名相关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3名同志已作出书面检查。二是集体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干部推荐考察工作规范》等政策规定,不断丰富理论知识,提升专业水平。三是2024年后半年开展干部选任工作时,深刻汲取反馈问题教训,严格根据部务会会议动议酝酿形成的工作意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推荐考察工作方案,并认真做好推荐考察工作。2024年10月,推荐考察干部时,及时制定了推荐考察方案。四是根据《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主持日常工作的副部长对反馈问题中涉及的9批次1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12名同志分别作出书面检查。五是2024年后半年干部选任工作时,认真落实集体面谈、延伸考察等制度规定,做到充分动议、深入考察、认真查核,对人选严格把关,并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对纪实材料进行及时收集整理。
15.关于干部人事档案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一是根据《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制定《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审核移交制度》,并组织责任科室人员进行了集中学习,要求对机关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加强审核,并及时做好移交工作。二是补充完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4名同志的档案材料已移交市委组织部档案室。1名同志2018年事业单位考核登记表缺失问题已由当时所在单位作出情况说明;1名同志2007年度、2022年度的考核登记表已移交市委组织部档案室;1名同志的干部履历表已补充完善信息,2022年事业单位考核登记表已移交市委组织部档案室;1名同志无原工作单位2008年至2012年聘用合同问题,原工作单位已出具有关证明;1名同志干部履历表、2021年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登记表及工资表已放入本人档案。三是对2名同志的入党时间进行了认定,更新的干部信息认定表已移交市委组织部档案室。同时,对1名同志的干部基本信息进行重新认定;对1名同志的基本信息进行第一次认定,对1名同志的基本信息进行补充认定。今后工作中将及时开展机关干部基本信息认定工作,完成后将更新的表格及时移交档案部门。
16.关于机关党建工作推动不力、组织机构设置不优化、党务工作质量不高的问题。一是2023年,按照市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加强机关党建工作若干措施》通知要求,干部科科长已兼任党办主任。2024年,机关支部完成换届工作,干部科负责人已兼任支部纪检委员,办公室负责人已兼任支部宣传委员,宗教科负责人已兼任支部统战委员,民主党派工作科负责人已兼任支部群团委员。二是强化党支部会议记录规范管理工作,责成机关支部组织委员进行专门管理,年底前移交机关档案室,妥善保管。三是机关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对第四章“工作机制”和第五章“组织生活”进行重点解读,以此指导“三会一课”按规定高质量开展。四是机关支委会研究通过《关于调整党小组的通知》《关于明确支部委员及党小组职责的通知》,并组织了专题学习,要求各党小组要经常性、规范性组织好会议活动。五是通过查询当事人干部档案、与当事人了解等,进一步核实有关问题。第1名同志的问题,机关已出具情况说明,该同志符合当时党员发展工作程序。第2名同志的问题,原工作单位已对反馈问题作出情况说明。第3名同志的问题,曾就读的学校所属学院党委出具了证明,该同志的入党时间节点合法合规,中共党员身份真实有效。六是机关责任科室组织党务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制度规定,要求支部组织委员熟悉掌握发展党员程序步骤,对每一步程序做好审核把关。
17.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的问题。一是明确高质量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有关举措,召开市委统战部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学习了《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机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问题负面清单》,要求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时,必须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下发的有关通知内容,认真制定实施方案,班子成员要严格对照方案要求的几个方面查摆问题,机关主持日常工作的副部长主持起草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并经部务会审议,同时要审阅把关班子成员个人发言提纲,坚决避免出现内容雷同和不符合方案要求的情况。二是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相关文件要求,压实支部书记责任,坚持“团结——批评——团结”原则,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同时引导班子成员开诚布公相互指出问题,不搞一团和气,真正做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坚决防止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
18.关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机关“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对大额资金使用必须拟定支出计划或相应报告,经部主要领导审阅同意后,提交部务会讨论,研究同意后予以实施。在大额资金使用完成后,需要列支时,要再次提交部务会研究,同意后方可支出。二是进一步规范大额经费支出有关程序。2024年8月至12月,机关的大额经费全部经会议研究后才进行了支出。
(四)整改主体责任扛的不牢,整改工作落实不力
19.关于市委巡察反馈“优化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知联会)会员结构有差距”整改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对落实整改任务不到位的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机关主持日常工作的副部长对问题涉及的责任领导和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2人作出深刻检查,吸取经验教训,配合做好问题整改工作。二是进一步强化巡察整改责任落实,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学习会议,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关于巡察的内容、《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全文进行集体学习,强调对本次巡察整改不力、落实巡察整改要求不到位以及敷衍应付、虚假整改的行为,要依据有关规定对责任领导、责任人和具体人员进行严肃问责。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强化理论武装,深化巡察整改。深学细悟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充分发挥巡察整改效能,把抓整改落实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确保整改工作常态化、整改成果长效化。
(二)抓好责任落实,巩固整改实效。进一步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深刻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大意义,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对已整改到位的整改任务,持续巩固成果,防止反弹反复;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强化工作举措,做到不拖延、不敷衍,改彻底、改到位。
(三)抓好制度建设,构建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抓源头、抓根本,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堵塞工作漏洞,防止问题反弹;对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强化制度执行,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发挥作用,努力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统战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动力。
(四)抓好作风建设,强化督促检查。把巡察整改工作与推进统战重点工作任务结合起来,全面改进作风,以定了就干、干就干好,求真务实、高效高质的工作标准,确保“凡事有交代、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切实推动各项工作提质增效。强化督促检查,适时组织巡察整改任务“回头看”,对问题反复反弹、不落实整改要求的人和事严肃追责问责。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358-8222100
电子邮箱:llswtzbbgs@163.com
中共吕梁市委统战部
2025年4月18日